2010年11月25日星期四

報摘:兩發麵廠強拍「食詐糊」 麗新籲政府加強解釋條例

信報財經新聞
P16 | 地產 2010-10-28

兩發麵廠強拍風波惹起滿城風雨,一度誤以為符合八成強拍申請門檻的麗新發展(488)無奈「食詐糊」,集團建議,政府更清楚地解釋強拍條例。

麗新副總裁潘銳民接受本報詢問時指出,按照他對八成強拍條例的理解,集團符合援例申請強拍的要求,惟後來發展局向外澄清,他才知道不符申請條件,他期望當能夠把相關的條例更清楚地向外解釋。

冀舖主提雙贏方案

他指出,過去二年與兩發麵廠楊氏兄弟時有接觸,只要對方願意提出任何雙贏的方案,他都願意進一步商討。

根據麗新旗下美裕投資所發出的聲明,願意把毗鄰基隆街58 號地舖與楊氏兄弟持有的舖位作出交換,並同時補償對方因搬遷及裝修所引致的合理損失。

對於發展商與兩發麵廠同時誤以為有關物業符合強拍申請,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解釋,根據政府降低強拍門檻的公告,須符合三大條件中其中一項才能申請以八成業權強拍,分別是位於非工業用地的工廈、或樓齡超過五十年、或地段上每一個單位均代表多於該地段所有不分割分數的一成,雖然兩發麵廠本身佔地盤14% 不可分割分數,但按發展局的解釋,由於麵舖樓上的單位只佔5%的不可分割分數,故麗新並不符合申請八成強拍門檻的要求。

協助麵廠提出申訴的「強拍苦主大聯盟」成員王浩賢認為,涉及強拍的條文複雜,當局應制訂更清晰指引,以及向小業主提供法律支援。

俊和續併購西半山適雅大廈麵廠營業董事楊宜興表示,他和爸爸知道大廈不用強拍,放下心頭大石,但由於法例混亂,麵廠期望政府盡快為小業主提供支援,並促請發展商小心發放資訊,避免誤導小業主,令其傍惶不可終日。

資料顯示,麗新位於基隆街的重建項目覆蓋基隆街48至56 號,其中位於48 至52號約五層高舊樓已經拆卸,位於54 至56 號舊樓則「完好無缺」,麗新已經成功收購一至五樓,惟地舖則由楊氏持有。

麗新7 月曾表示已取得項目逾八成業權,目前就收購餘下業權與小業主磋商,倘未能成功,將考慮申請強拍。

另一方面,發水樓限制勢將影響物業發展項目的回報,惟未有影響發展商併購舊樓的意欲。俊和發展(711)與鼎昊資本(香港)正合作就西半山適雅大廈進行舊樓併購,發展商表示,雖然限制發水樓條例對項目難免造成影響,惟無意停止該宗收購。

適雅大廈位於干德道31 號,並屬私人發展商中近年罕見的樓換樓計劃。

發展商早前表示,現址涉及約一百四十伙,預料收購需時,小業主對現金收購的興趣較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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