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1月22日星期一

報摘: 強拍降門檻—發展道理硬vs產權莫侵犯

信報財經新聞
P08 | 房產市道 | 天圓土方 | By 中天 2010-03-16

立法會聽日表決降低強制拍賣門檻至八成,睇怕都凶多吉少,通過嘅成數居多。政府嘅理據有三:①防止最後一個單位嘅業主以一挾四,以至以一挾八,阻住地球轉;②方便重建五十樓齡以上嘅物業;③活化非工業區內三十樓齡以上嘅工廈。

鑑於呢件法例觸及香港資本主義經濟體系嘅根基—被視為神聖不可侵犯嘅私有產權—筆者亦忍唔住要批評呢個求方便、走捷徑心態下產生嘅法例所帶嚟嘅道德風險!

①衰過私有化

證監嘅收購守則都有話:私有化一間公司(即係強拍賣樓嘅「股市版」)係要「無利害關係股份的持有人至少百分之七十五的票數投票批准」,但係同時要求「反對票數不超過無利害關係股份的投票權的百分之十」,目的明顯係要保護小股東唔受大財團欺負剝削。此外,大股東喺收集到三成股權後,已經要頻頻公布自己嘅持股變動,以防小股東被人偷襲!

既然連股票咁「兒戲」嘅產品政府都能夠企出嚟鋤強扶弱,點解喺關乎業主居住生存呢個更重大嘅問題上,政府反而掉轉槍頭,助紂為虐呢?連小小股民都可以以一敵十而捍衞自己權益(例如:電盈私有化事件),點解一個人最後嘅堡壘兼最神聖嘅居住權,都能夠咁兒戲咁被人剝奪?點解政府要咁急住幫人拆卸重建一棟只有五個業主嘅唐樓?係為咗幫測量師攞多啲生意,定係令發展商(包括市建局!)收地容易?

敬請各議員憑良心行事,以防因為「發展就是硬道理」呢個似是而非嘅教條,斷送咗本港私人產權至上呢個數十載累積而來嘅清譽!

②家有一老,如有一寶。

至於方便重建五十樓齡以上建築呢個理由,則頗牽強,君不見紐約、倫敦滿街遍布百年老廈?復修舊建築物唔需要一定要推倒重來;更有性格,更有文化歷史,更令人與人有親密接觸嘅,十之八九皆舊建築而非新功能主義產物。北京大肆活化四合院,新加坡保護「店屋」之際,香港卻以搗毀舊建築為樂,豈不貽笑大方?

所謂「日久失修,投資不足」又或「不能負擔樓宇維修」等等,無一不是克服唔到嘅小障礙(唔信各位去荷李活道同伊利近街間行吓,體會乜嘢叫做真正嘅市區重建),只要維修法例收緊,罰款從嚴,香港邊會需要為樓宇嘅新舊分類而煩惱?

③工廈活化,抓大方向可矣。

最後,第三個原因。其實只要將有需要或有能力變身嘅舊工業區劃成多用途區,並且重拾港府日漸遺忘咗嘅靈活施政思維(如:五年內補地價減半),你駛乜驚個區唔會極速大變天,以私人市場無孔不入嘅創業精神,市建局三十年都做唔到嘅嘢,可以即時呈現喺我哋眼前!

總而結之,連政府所做嘅任何強迫拍賣都要有凌駕性嘅公眾理由,點可能香港政府卻將呢個最低標準喺私人市場放而任之?

如此徒令更少輿論監查,只對利潤效忠嘅利益團體更肆無忌憚,侵犯小市民唯一、

亦可能係最後嘅歸宿■

中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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