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2月13日星期一

報摘:強拍調解計劃可行

太陽報
S06 | 置業安居 | SURVERYOR 觀點 | By 陳東岳 2010-12-04

發展局將於明年設立強拍個案的調解先導計劃,以協助業主處理舊樓的收購工作。

近年市區可供發展用地缺乏,收購舊樓合併業權作重建用途已成潮流。發展商為收購剩餘業權,引用「土地(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)條例」向土地審裁署申請個案日多。

發展商在收購達到法定要求的八成或九成業權之前,通常有一段頗長的洽購過程,可能涉及多次出價,而一般收購出價採用有條件要約(conditional offer)方式進行,即在指定時限內達到或不少於某一百分比業權的業主同意出售,該批要約才能生效。

助舊樓買賣雙方洽商

舊樓業主收到要約信件後通常反應不一,有樂意出售者但要求較高收購價,亦有不予理會。負責收購的代理便會於此段時間逐戶拍門,與業主洽談。有些業主委員會自行組織業主大會商討,或者邀請測量師作出估值,以備與收購者集體討價還價。

贊成推出協調先導計劃,以其中立者身份,調解於收購過程中的糾紛,令收購者和被收購各方,都可以在一個合情、合理、合法的情況下進行買賣洽商,遇到買賣任何一方有超出合理的行動時,亦可以予以即時作出適當處理。

有人質疑土地審裁署保障小業主的把關能力,我對此不表同意。土地審裁署在作出裁決前,必定會審閱雙方所提交理據,包括各自聘用的專業測量師所提交的估價報告,而雙方測量師都會按情況考慮到有關地段的重建價值而作出評估。

土地審裁署除當值法官主審外,還有資深測量師協助審理案件,大家應該對土地審裁署的裁決有信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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