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島日報
A21 | 港聞 | 法問時間 | By 麥漢明 2010-12-06
最近據報道位於九龍的兩發麵廠面臨強拍威脅,最後發覺不符合八成強拍新條例,讀者詢問原因?
記得筆者在今年三月當強拍新條例在立法會通過後,曾在此專欄解釋。如較早前所述,修例實施後,三種類型地段的強拍門檻,將由九成降至八成業權,包括:(1)樓齡五十年以上樓宇、(2)樓宇所在地段上每一個單位,均代表多於該地段所有不分割份數的一成、或(3)三十年樓齡以上工業大廈,只要有八成業權人同意,發展商便可申請強制拍賣舊樓。
即使如此,土地審裁處仍會考慮兩個法律原則,以決定是否批准重建:其一是考慮樓齡和樓宇狀況是否要重建;其二為是否已採取合理步驟,以取得少數人同意交出業權。
話說回來,該麵廠位處的的大廈樓齡三十多年(非工業大廈)內,麵廠業主擁有該大廈一成四業權,上文規定的(1)並不符合;至於(2),該麵廠本身佔該大廈一成四業權,但條文要求樓宇所在地段上每一個單位,均代表多於該地段所有不分割份數的一成,該麵廠能否據此被強拍,還要考慮麵廠以外其他單位的業權份數,所以也未能符合;最後(3),該大廈並非工業大廈,因此也不符合。
在這情況下,發展商要收到該大廈的九成業權,才可向土地審裁處提出申請強拍。因該麵廠佔該大廈一成四業權,若業主不出售該一成四業權,發展商不可能收到該大廈的九成業權,因此未能依例申請強拍。
最後補充一句,即使大廈符合強拍門檻,發展商申請強拍也不一定獲批,仍要視乎樓齡及發展商有否採取適當行動收樓而定。
麥漢明執業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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