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1月22日星期一

報摘:十年批准21宗 強拍進度緩慢

星島日報
A08 | 港聞 2010-03-07

舊樓強制拍賣門檻計畫下月初降至八成,部分業主憂慮利益被剝削。發展局表示,強制拍賣條例實施至今超過十年,僅二十一宗獲土地審裁署批准,進度並不理想;強調今次公告並非修改主體法例任何內容,申請仍須經土地審裁署裁決,相信現行機制健全,足以保障各方利益。

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周達明昨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,《土地(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)條例》自九九年生效起,至今只收到六十三宗強制拍賣申請,其中二十一宗獲土地審裁署批准,另有一宗因樓宇狀況尚佳遭否決,餘下三十多個,部分延遲申請,部分無再繼續申請。他認為,只廿一宗申請獲批,進度並不理想。

降低門檻仍 保障少數業主

周指出,舊區重建不能單靠市建局,私人參與亦很重要,但自市建局成立以來,參與發展項目只有三十多個,數字偏低。是次將強拍申請門檻由九成降至八成業權,有助加快舊區更新進度,「不少個案只剩一個業主反對,但他的業權又多過百分之十,變成不能達到九成門檻。」修例正是針對有關情況。

周又說,許多意見都認為,九成強制拍賣門檻實在太高,有必要降低,而即使修例以後,亞洲區內國家如新加坡、日本等,其強拍門檻亦遠低於香港;加上條例機制並無改變,所有強制拍賣申請仍須經過土地審裁署裁決,各方仍有機會作出陳述、報告,相信少數業主的利益仍可獲保障。

周強調,在考慮拍賣底價時,會考慮資深測量師建議的市價、物業的潛在發展能力等,機制相當公平公正。他補充,會盡快落實舊樓強制拍賣糾紛調解機制,相信可減輕土地審裁處的工作量。本報記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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