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1月22日星期一

報摘:前高官開腔反對降強拍門檻

信報財經新聞
P15 | 政策政情 2010-03-10

計劃於下月一日實施的降低舊樓強制拍賣門檻建議,遇上更強的反對意見。兩位前政府高官: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【圖】以及前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分別建議政府修訂計劃,以樓換樓方式代替同區七年樓齡樓價賠償,以免「刧貧濟富」,令社會怨氣加劇。

除了泛民反對降低舊樓強制拍賣門檻,匯賢智庫葉劉淑儀昨天與傳媒飯局時亦表示,將強拍的門檻須得到九成業主同意降至八成,影響深遠,將來必定會增加市民怨氣,加劇貧富懸殊。但她引述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指,「來來去去那班人(反對),都是本土行動」。對於林鄭拒絕就修例讓步,葉太稱,「懷疑佢應承左地產商」,因為有關條例始自一九九九年,當時樓市一池死水,官員才想藉此刺激樓市,但現在已不合時宜。

發展商只會「擇肥而噬」

行政會議已通過將強拍門檻由九成降至八成,四月一日起實施,政府並採取先訂立、後審議方式修例,令議員難以阻止降低門檻。葉劉淑儀直言,「局長都數夠票(通過),咁多人護航,經濟動力唔會睬我」,但她會盡力游說屬於專業會議的建築及測量界劉秀成支持,原因對方也明白,所謂加快舊樓重建,其實發展商只會「擇肥而噬」,選擇諸如銅鑼灣希雲街或大坑綄紗街等靚地段的舊樓強拍,真正有需要重建的舊樓未必獲發展商青睞,二來是靚地段的舊樓地鋪,本身價值很高,但礙於所佔業權不多,往往會被賤價逼走,賠償金額根本不足在原區重置。

她說,「田生都話今年會做多一倍生意,政府應諗下,利益歸於那一邊」。她相信,降低強拍門檻只會降低小業主議價能力,希望政府先撤回條例,即使要通過降低門檻,她亦希望在條例引入「樓換樓、鋪換鋪」的賠償機制。葉劉明天會在報章刊登全版廣告,呼籲政府三思。

以樓換樓分享重建成果

盧維思昨天在信報網站上亦以『舊樓重建分餅要公道』為題,批評政府建議。他指出:「每次有人指控局長或高級公務員與大商家勾結,他們都義憤填膺甚至憤憤不平地否認。然後,另一項劫貧濟富的建議又告出台。」他指出,雖然從發展商角度而言,業主是以舊樓換取巨利的大好機會,但從業主而言他們要捨棄住慣了的地方以及地區。而且,多個業主同一時間在同一區內尋找物業,是有一定的困難,而賠償又不足以讓他們在同區購買新樓。

因此,盧維思建議,政府應該規定發展商「要以同區差不多大小的單位的房契,來交換他們想買的單位。例如用來交換的單位,比現存單位大一點、摩登一些,又有更佳設施」,以彌補居民生活受到干擾。

他認為建議可以令到小業主分享重建成果,否則,他續說「政府一如以往支持那些有利有權勢者的安排,我恐怕這只會助長那些義憤填膺和憤憤不平的嘴臉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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