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經濟日報
D03 | 地產新聞 | By 胡雪盈 2010-02-10
立法會小組委員會就舊樓申請強制拍賣門檻,由9成降至8成舉行首個會議,會上多位發言議員關注新修訂下小業主業權權益如何獲得充分保障,要求政府考慮除了金錢補償外,亦讓小業主可透過參股或樓換樓等方法,出售單位權益。
葉劉淑儀、吳靄儀、涂謹申及何俊仁等多位議員先後發言,質疑政府未有全面檢討現行強制拍賣實施情況,要求政府披露過去20宗獲發出強制售賣令的個案內容,及其他國家在處理同類事件中的處理手法,以便進行討論。
議員又批評現時透過土地審裁處裁定收購底價,卻不容許業主上訴,未有全面照顧小業主實況。
出席會議的發展局副秘書長(規劃及地政)袁民忠表示,政府已聯同香港房屋協會及香港測量師學會為小業主提供諮詢服務。他強調土地審裁處考慮多個準則才作出裁決,亦已對小業主權益作出保障,但基於法例所限,暫難以容許業主單就強制拍賣底價上訴。
發展局指法例所限 難設上訴
他重申降低強拍門檻是為了協助私人市場,以加快舊區重建工作,因為政府參考過去多年數據,透過公共資源重建項目力度不大,而涉及市區重建局的重建樓宇,總數更不超過800 幢。新修訂可令全港3,300幢樓齡50年或以上舊樓,以及580幢樓齡30年或以上的工廈,將可加快重建,有利發展商增加發展用地
雖然新修訂已於1月22日刊憲,目標於本年4月生效,但小組委員會主席陳鑑林昨天表示,為了讓更多人士表達意見,議決將由2月24日押後至3月17日,而在2月29日舉行的第二次會議,將接受團體及公眾人士發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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