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報
A10 | 港聞 2010-02-20
【明報專訊】政府計劃在4 月1 日起把發展商申請舊樓強制拍賣重建的門檻,由持有九成業權降至八成,發展局副秘書長袁民忠昨在立法會上直言,法例目的並非保障樓宇安全,而是提供一個途徑由私人市場推動市區更新和重建,此話引來嘩然,多名議員批評在沒有公眾利益前提下,政府不應干預市場、逼小業主賣樓。
民建聯微調支持態度
原本表明支持修訂的民建聯亦微調態度,民建聯陳鑑林稱原則上支持,但政府要提出機制保障小業主,否則民建聯要再研究投票取向。
促列明幫助有問題舊樓
立法會昨日審議修訂強拍門檻的附屬法例,邀請了18 個團體及個人發表意見,當中10 名發言者均反對修訂,批評現時法例難保障小業主,包括小業主難有錢與發展商在土地審裁處打官司、大部分拍賣都是在沒對手下,讓取得九成業權的發展商以底價成交、發展商只會重建有價值地段,不會惠及真正需要重建的舊樓。袁民忠多番強調土地審裁處是根據市場價錢作評估,把關方面並無問題。
議員葉劉淑儀提出能否寫明這個重建申請要與樓宇安全掛鈎,確保幫到有問題舊樓,這時袁民忠說: 「政府不是以這個法例去保障香港樓宇安全,這個法例是提供多一個途徑讓私人市場進行市區更新和重建,樓宇安全只有間接的關係。」
稱助私人市場進行市區重建
葉太聞言即說: 「這個很重要,那麼我反對這修訂,不會等如不顧樓宇安全。」公民黨吳靄儀說,如非關係樓宇安全的公眾利益,政府不應提出措施去協助發展商收樓。她又指出,從過去土地審裁處的案例,看出審裁處較多考慮經濟價值,例如維修後的價值,以決定是否適合重建,反映審裁處不是考慮到樓宇安全問題。民主黨涂謹申亦要求政府交代立法原意。
建制派陣營提出很多修改建議,葉太建議加入仲裁機制,工聯會王國興認為應設強制調解機制,自由黨主席劉健儀認為應寫明樓宇失修才可強制拍賣,民建聯李慧琼要求加上「樓換樓」的選擇,涂謹申要求市建局和房協參與拍賣,不要讓土地底價成交。袁民忠除明確否定涂謹申的建議,其餘建議他均稱會研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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